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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份清單怎麼用:
廣告文案寫完了,送審之前你最不想發生的事,是上線三天之後收到衛生局的通知。
根據食藥署的裁罰紀錄,大多數違規廣告的問題不是業者故意踩線,而是習慣了某些行銷語言,沒有意識到那句話在法規上已經越界。這份清單的目的,就是在你把文案交出去之前,多一道自己能執行的過濾機制。
清單分四個類別,對應不同的違規風險來源。每一條都附上常見句型範例,方便對照。
以下分四個風險類別。每條左側的方框是給你勾選用的——有出現就打勾,打勾的都要修改後才能上線。
清單比對完,下一步是修改。以下是最常見的違規句型與對應的合規改寫方向:
| ❌ 違規句型(不能用) | ✓ 合規方向(可參考) |
|---|---|
| 「幫助細胞修復,逆齡再生」 | 「補充日常所需營養,維持活力狀態」 |
| 「啟動幹細胞再生機制」 | 「含有蛋白質與多種胺基酸,支持日常營養需求」 |
| 「改善更年期不適,平衡荷爾蒙」 | 「補充大豆異黃酮,維持女性日常健康」 |
| 「暢通循環,讓每個細胞都活起來」 | 「日常保養,維持正常生理機能」 |
| 「醫學博士認證,再生醫學突破」 | 「依據食品安全相關規範生產,通過品質驗證」 |
| 「臨床研究顯示,使用後細胞活性提升37%」 | 刪除數據,改為描述產品成分與來源 |
合規的食品廣告,描述的是「你攝取了什麼營養」,而不是「你的身體因此發生了什麼變化」。一旦文案進入「身體變化」的描述,就非常容易觸線。
改寫時的判斷問句:「這句話是在描述營養補充,還是在描述生理效果?」如果是後者,就要重寫。
很多業者以為「只要不在官網寫」就比較安全。實際上,食藥署對「廣告」的認定,涵蓋所有以銷售為目的的傳播行為,社群媒體全數在列。
| 違規類型 | 法條 | 裁罰金額 | 特別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添加未核准原料(外泌體) | 第15條第1項 | 6萬–2億元 | 光是添加就違法,廣告怎麼寫是另一回事 |
| 廣告宣稱醫療效能 | 第28條第2項 | 60萬–500萬元 | 每次廣告露出均可連續處分,多平台即多次 |
| 廣告誇大不實或易生誤解 | 第28條第1項 | 4萬–400萬元 | 宣稱生理功能但情節誇張即適用 |
| 標示不符規定 | 第22條 | 3萬–300萬元 | 用模糊字眼替代成分名稱,也可能觸此條 |
食品廣告不能宣稱任何醫療效能,包括修復器官、改善疾病症狀、抑制癌變、逆轉老化、調節免疫系統等。這類宣稱違反《食安法》第28條第2項,最低裁罰60萬元,且每次廣告露出均可連續處分。
視上下文而定,但高風險。「抗衰老」單獨使用時位於灰色地帶,但與「細胞」、「修復」、「再生」等字眼組合出現,整句就會被認定涉及醫療效能。「逆齡再生」這個組合,幾乎在任何脈絡下都屬高風險。
是的。食藥署對「廣告」的認定包含所有以銷售為目的的傳播行為,社群媒體貼文、限時動態、Reels、直播帶貨均在範圍內。限時動態雖然24小時消失,但稽查人員可截圖存證,不因內容消失而免責。
品牌方(廣告主)是主要責任人。即使違規內容由網紅發出,法規上以「委託刊播廣告者」為裁罰對象。品牌方不能以「那是網紅自己說的」為由免責,這也是為什麼業配內容在上線前必須由品牌方完成合規審查。
自查清單可以幫你找出明顯的地雷,但法規認定有時候取決於整體廣告的「氛圍」和「脈絡」,不只是單一字眼。如果你的廣告有任何「感覺沒問題但不確定」的地方,那個不確定感本身就是值得找專業顧問過一遍的訊號。
👉 加入Line,預約顧問深度診斷食品廣告不能宣稱任何醫療效能,包括修復器官、改善疾病症狀、抑制癌變、逆轉老化、調節免疫系統等。這類宣稱違反《食安法》第 28 條第 2 項,最低裁罰 60 萬元,且每次廣告露出均可連續處分。
視上下文而定,但高風險。「抗衰老」單獨使用時位於灰色地帶,但與「細胞」、「修復」、「再生」等字眼組合出現,整句就會被認定涉及醫療效能。「逆齡再生」這個組合,幾乎在任何脈絡下都屬高風險。
是的。食藥署對「廣告」的認定包含所有以銷售為目的的傳播行為,社群媒體貼文、限時動態、Reels、直播帶貨均在範圍內。限時動態雖然 24 小時消失,但稽查人員可截圖存證,不因內容消失而免責。
品牌方(廣告主)是主要責任人。即使違規內容由網紅發出,法規上以「委託刊播廣告者」為裁罰對象。品牌方不能以「那是網紅自己說的」為由免責,這也是為什麼業配內容在上線前必須由品牌方完成合規審查。